违规电焊怎么“刑”?
电焊切割
具有高温、炽热、易燃、飞溅的特点
若是操作不慎,防范措施不到位
易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
但依旧有人不把它当个事儿!
案例警示
5月22日,广东阳江,一民房发生火灾。经调查,起火原因系工程负责人彭某明知道从事电焊作业的唐某在电焊证件过期的情况下,仍指使唐某进行违规电焊施工,高温引燃彩钢板中的易燃聚氨酯材料。
随后,阳江市公安局江城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彭某处以行政拘留12日的处罚、唐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1月2日,山西临汾,一住宅小区顶层突发大火,所幸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经查,事发当日,施工现场王某某指使杜某某、陈某某、于某3人在电焊作业时,因违反操作规定而起火,引燃泡沫保温板。
随后,当地公安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已对4人分别进行行政处罚,王某某属指使他人冒险作业被处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杜某某、陈某某、于某3人因过失引发火灾,分别被处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通过以上案例可见
违规动火作业不但危害极大
相关责任人
还需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三条规定:
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
第六十四条规定:
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电焊作业未审批
违规动火作业
安全措施不落实
焊接时未清除周围可燃物
……
这些行为一旦发现
必将严惩!
请大家将安全牢记心中
切勿游走在违法边缘
来源:四川消防119,综合应急管理部、澎湃新闻